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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宿迁企业:“521”工程12条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,您需要知道……
2018年09月30日 13:47 【字体: 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 

为全面落实“六增六强”战略部署,更加突出绿色化、特色化、高端化、智能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,推进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质量效益提升。8月31日,市委市政府下发了《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“521”工程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大力实施“521”工程,开展“五大提升行动”,持续推进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质量效益提升。《意见》的制定,主要是在总结2015—2017年“511”工程经验成果基础上,紧紧围绕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,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,启动实施“521”工程,着力打造“511”工程升级版。

一、目标任务:

1、兼并重组。全市200户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且实际出资额500万元以上,其中2000-5000万元30户、5000 万一1亿元15户、1亿元及以上10户。

2、技术改造。全市实施1000个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改造项目,其中智能化改造项目150 个以上。

3、股改上市。全市新增股改企业100户;新增挂牌上市企业50户,其中主板上市企业1-3户;全市挂牌上市企业新增直接融资10亿元以上。

4、成果转化。全市转化高科技成果600项以上,新增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300个;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户以上。

5、规模发展。全市新增开票销售“百亿级”企业2户以上、超10亿元企业15户以上、超亿元企业200户以上、超2000万元企业600户以上。

二、工作重点

1、推动绿色工业发展。 完善全市绿色工业推进机制,发布绿色示范评价体系,培育市级绿色示范企业,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,打造一批绿色产品、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。

2.、深入推进智能制造。加大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力度,以智能研发设计、智能生产、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为方向,引导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,积极开展示范智能工厂、智能车间创建。

3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。更加注重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的应用技术研究,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支持企业建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创新领军企业,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产品。

4、加快两化融合创新。推进“互联网+制造业”,促进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与工业深度融合创新。支持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,加快实施“企业上云”。

5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。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态,支持企业参与国家、行业标准制定。设立“政府品牌奖”,每年与“市长质量奖”共同组织实施。加快生产型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同步提升。

三、扶持政策

(一)实施兼并重组提升行动

1、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。鼓励企业开展跨区域、跨所有制、跨行业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,支持上市公司、央企、行业领军企业参与我市企业兼并重组。对重组成功且通过认定的工业兼并重组项目,兼并方当年实际出资人民币达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,分别一次性奖励兼并后企业2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、150万元、200 万元。

2、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融合创新。支持企业在科研创新上靠大靠强,与省级以,上研发力量较强、拥有专利技术的科研院所开展多层次技术合作,对双方深度融合、确定占股比例并完善有关法律手续,合作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达效后,给予50万元奖励;对与拥有自主核心技术、专利产品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联合、参股、管理及以无形资产入股参股经营企业,双方确定占股比例、完成注册登记、实现新产品新技术投产达效的,给予30万元奖励。

(二)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行动

3、支持企业技改提升。 对2年内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,按实际设备投资额5%给予奖励,最高可达300万元;对技术改造智能化水平较高、建成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,按8%奖励,建成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的按10%奖励,最高可达400万元、500万元。

4、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。企业实施年节能3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,按每吨标准煤500元给予奖励;实施年节水5万吨以上的节水改造项目,按每万吨水3万元给予奖励;最高奖励均为100万元。企业实施清洁生产、实施循环经济项目,设各投资500万元以上,按6%予以奖励,最高奖励200万元。对新命名为国家绿色园区的,奖励100万元;对新命名为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,各奖励50万元,省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,各奖励40万元;对新获批国家、省绿色产品的,分别奖励30万元、20万元;获得市绿色示范企业的,由市政府授牌,每户奖励30万元。

(三)实施股改上市提升行动

5、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。对列入年度股改计划企业,实施规范化股份公司改造并符合主板(中小板、创业板、境外板)上市标准、完成工商登记且通过验收的,先奖励50万元。

6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。企业在主板上市的,报会后再奖励200万元;在新三板挂牌的,一次性奖励80万元,对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增加奖励20万元;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的,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符合条件实现转板上市(挂牌)的,或挂牌后重新在主板(中小板、创业板、境外板).上市的,按主板上市及相应板块标准奖励。对企业_上市过程中遗留问题的处置,采取针对性揩施依法依规办理。

(四)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动

7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。对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单项交易额超过100万元,且科技成果在本市企业转化的,按实际支付额15%给予补助,每户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。

8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企业研发投入年增幅10%以上的,根据核定的研发投入给予5%的奖励,每户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。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;对首次获得企业院士工作站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;对首次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

9、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。对首次获得国家级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,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,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对列入国家级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,在省补基础上一次性给予30%配会奖励,最高奖励200万元。对获得国家、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:2和1:1配套奖励。

10、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。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发展资金在产业培育中的主体作用,整合各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政策资源,对国际国内重大科技成果到宿迁转化、产业化的,采取针对性支持办法。

(五)实施规模发展提升行动

11、 支持企业跨档升级。加大重点规模骨干企业培育,对企业销售首次达到10亿元、30亿元、50亿元、80 亿元、100 亿元的,分别奖励20万元、50万元、80 万元、100 万元、150 万元。每上100亿元台阶,增加奖励150万元。对首次达到10亿元、30亿元、50亿元、80亿元和整百亿的企业,市政府分别授予法定代表人对应整百克重和整千克重的“宿迁功勋企业家”金质奖章。

12、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。全市选择出30户左右成长性较好小微企业予以重点培育。对年度销售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,给予10万元奖励。

宿迁手机台编辑:子琪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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